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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518КАРГО / 运输条款

运输条款与特别约定

承运、托运双方特别约定,发货前逐条确认

一、如实申报与禁运品

  • 所有线路货物的明细及有无品牌必须如实申报,全程严查仿牌、防疫物资、军用物资。如有瞒报,一切后果由托运方自负,我公司概不负责。
  • 因特殊原因导致的货物延迟交付,无晚到赔付;不计算灭失时间。
  • 违禁品一律不收,例如:皮毛类、电子烟、无人机、矿机、手机、电脑、笔记本、液体、粉末、刀具、化工品、仿牌香水、仿牌化妆品、保健品、药品、茶叶等。有特殊货物须提前告知咨询。

二、保险缴费规则

  • 投保方按货物申报价值缴纳保险费,费率 1%–3%,按汽运货物每公斤申报货值分级确定。
  • 每公斤申报货值 1–30 美元:按申报总货值的 1% 收取。
  • 每公斤申报货值 30–50 美元:按申报总货值的 2% 收取。
  • 每公斤申报货值 50–100 美元:按申报总货值的 3% 收取。
  • 每公斤申报货值超过 100 美元的货物,承运方不予接收。

三、货物理赔约定

  • 已投保·全部丢失:承运方按货物投保金额全额赔付。
  • 已投保·部分丢失:按实际丢失货物的公斤数 × 每公斤承保金额赔偿。
  • 未投保:汽运每公斤赔付 3 美元(服装 5 美元/kg);铁路每公斤 3 美元;双清整车整柜每公斤 3 美元。实际货值低于义务赔付标准的,以实际货值赔付。

四、不予赔付的情形

  • 委托方故意瞒报货物相关信息。
  • 委托方提供的货物箱单信息存在错误。
  • 委托方委托运输的货物未向承运方支付运费。

五、包装与不可抗力

  • 所有货物发货前需根据货物自身情况选择合理的包装方式。因包装问题导致的破损、散漏、遗失、泡水等问题,本公司概不负责。
  •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,货物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赔偿。不可抗力包括:自然灾害、政府行为、社会异常事件。

六、收货须知

  • 请收件人现场核验货物数量、外观及完好状态。
  • 若外包装破损,请立即拍照留存凭证。
  • 货物签收并提离现场后,如再出现货损、货差等问题,本司概不承担相关责任。
以上为双方特别约定。正式合同与费用确认单为最终依据,签署前逐条确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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